燃煤锅炉
SZL系列燃煤蒸汽锅炉燃油燃气锅炉
DHS角管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
SHL生物质散装蒸汽、热水锅炉导热油锅炉
RYQ系列熔盐炉循环流化床锅炉
SHX 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甘肃省
2018年兰州市新燃煤锅炉提标改造专项资金补助办法兰州市按照“就小不就大”的原则对燃煤锅炉改造治理业主单位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扶持,具体的补贴办法如下:1、对单台1吨/小时或0.7兆瓦(含)以上的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按10万元/蒸吨的标准予以补贴;
2、对燃煤供热锅炉提标治理并达到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按照5万元/蒸吨的标准予以补贴,同时补贴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度的30%;
3、对单台1吨/小时或0.7兆瓦以下的公用单位(含学校、卫生院、医院、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其他公用单位)燃煤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按照实际供暖面积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元/平方米。
河南省2018年新的燃煤锅炉改造治理资金补助标准
《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指出河南要实施逐年递减的资金奖补方式:
1、对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6万元/蒸吨资金奖补;
2、对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4万元/蒸吨资金奖补;
3、对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不再给予资金奖补。
另外,此次锅炉淘汰方式主要包括拆除淘汰、集中供热锅炉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地热、风能、太阳能、配备布袋除尘器的生物质能,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兰炭、绿焦、原油等,拆除燃煤锅炉必须拆除烟囱或物理切断烟道,使其不具备复产条件。严禁使用已经关停、淘汰的废旧燃煤锅炉套取奖补资金。燃煤锅炉在新改用天然气的过程中要同步实现低氮改造。
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专项资金补贴办法
河北工业锅炉数量非常多,因此,对于10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任务非常艰巨。为了辅以治理工作的稳步进行,河北省制定了《河北省省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详细锅炉补贴内容如下:
1、农村地区电代煤补助标准
按户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的85%给予补贴,每户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由省和市县各1/2,其余由用户承担;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由省、市、县各承担1/3,每户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
2、农村地区气代煤补助标准
按户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给予补贴,每户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由省和市县各1/2,其余由用户承担;给予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由省、市、县各承担1/3,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高4000元投资补助,由省承担1000元,市县承担3000元。
3、燃煤锅炉治理补助标准
补助资金对燃煤锅炉改造、淘汰给予补助,单独取缔拆除的3万元/蒸吨,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的8万元/蒸吨。
4、火电关停淘汰补助标准
省级对关停机组按300元/千瓦给予奖补,已列入国家“十三五”。淘汰关停计划机组、违法违规建设机组、运行寿命期满机组以及选择电力容量指标交易的除外。
山东省青岛燃煤锅炉淘汰治理补贴标准
2017年初至今,青岛市已累计发放燃煤锅炉废气治理改造补助2.4亿元,为2014年—2016年的总和,2018年,该市还将投入3.5亿元用于补助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青岛锅炉补贴政策标准:
2016年开始对燃煤锅炉废气治理改造给予每蒸吨10万元补助(注意:2016年便开始对锅炉改造进行补贴,持续到目前仍是),2017年初至今,已累计发放补助2.4亿元,为前三年(2016年—2016年)的总和,2018年还将投入3.5亿元用于补助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江苏省宿迁燃煤锅炉淘汰整改资金补贴方案
1、锅炉治理范围:
2017年底全面完成市区1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和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10-20蒸吨/时燃煤锅炉整治工作,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市区20蒸吨/时以上、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工作。2017年年底前,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各类在用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全部停止使用,或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2、宿迁燃煤锅炉拆改补助办法:
为帮助企业降低改用清洁能源成本,《加快市区燃煤锅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提出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措施,明确补贴标准。对采用集中供热方式的企业给予拆除燃煤锅炉的一次性补贴,其蒸汽汽价支持企业自主议价,不再单独补贴;对煤改管道天然气企业的能源成本给予补贴;对煤改电的企业煤改电投资给予补贴;对液化天然气改为管道天然气的,补贴政策同煤改管道天然气锅炉。补贴时间为2017、2018两年。
该方案按锅炉整治方式分四类明确补贴标准:对改为集中供热的,根据单台锅炉容量大小分档补贴,补贴额不超过该锅炉重置成本评估价值;对煤改管道天然气的,按照实际用气量给予每立方米0.76元的补贴,连续补贴两年;对煤改电的,按照煤改电投资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四是液化天然气改管道天然气的,补贴标准同煤改管道天然气方式。
福建省福建省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改造提升方案及清洁环保锅炉补贴办法
福建燃煤锅炉改造、清洁能源锅炉替代目标:
到2018年,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在2013年的基础上提高6个百分点,推广高效锅炉4000蒸吨;到2017年,全面完成我省燃煤锅炉升级改造和淘汰整治任务。
福建燃煤锅炉治理资金补贴:
对年节能量达500吨标准煤以上的4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改造项目,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给予200元/吨标准煤奖励。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以市场为主的长效机制实施锅炉节能技术改造。
四川省四川燃煤锅炉节能升级改造或政策资金补贴支持
2017年,推进燃煤锅炉清洁改造是四川省不可避免的一场硬仗,其中包括2414台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需要进行淘汰和升级改造,截至2017年7月底,已经完成有50%左右;《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到2017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要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对此,四川省对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生物质”等升级改造支持政策出台了具体的燃煤锅炉改造资金补贴。
燃煤锅炉“煤改电”升级改造政府补贴优惠标准:对单合容量1-10蒸吨锅炉窑炉实施电能替代的,2017年每蒸吨补助3万元,2018年每蒸吨补助2万元,补贴总金额达3000余万元。
吉林省长春给予燃煤锅炉治理改造资金补贴吉林省长春市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改造治理,近日经长春市环保局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燃煤锅炉174台,治理改造吨位达9180吨,预计发放财政补助资金约1.8亿元。
为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长春市政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提标改造治理。在《长春市2017年度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财政资金补助方案》就明确了锅炉补贴标准,对按期完成治理改造的20吨/小时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每吨补助2万元。
另外,为全面掌握符合申报要求的锅炉台数,长春环保局组织环保部门环境监测站对燃煤锅炉开展达标监测,对拟申报2017年度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财政补助资金的燃煤锅炉优先组织监测。并多次组织调度会议,宣传和解答补助标准的要求,督促各有关单位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治理财政补助相关工作进程。
【江西】宜春燃煤锅炉改造淘汰补助资金发放办法
近年,宜春市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淘汰75%的市中心城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近日,江西省财政厅下达锅炉专项补助资金,对宜春市中心城区2015—2016年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的企业给予补助。此次补助标准为:淘汰2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补助标准为1万元/台;淘汰2-1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补助标准为2万元/台。
浙江省浙江淘汰拆改燃煤锅炉优惠补贴政策
截至2014年底,浙江全省登记在用各类锅炉约3.95万台,占到全国在用锅炉总量的10%。其中,95%的燃煤工业锅炉都是10蒸吨/小时以下的,数量多、容量小、能效低。截至去年底,全省共淘汰锅(窑)炉3353台,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
浙江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燃煤(重油)锅(窑)炉淘汰改造工作的通知》,从政策、资金、价格、资源等方面对锅(窑)炉淘汰改造进行综合配套。今年6月底前,省政府将建立全省淘汰信息库,像诸暨那样,连同淘汰改造方式和燃煤锅炉改造前后的照片一并录入,作为考核验收和核发补助金的依据。
2017年浙江省环保部门将积极推进燃煤锅(窑)炉淘汰改造工作,重点把好4道“关”。一是准入关,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20蒸吨/小时以下重污染燃料锅炉项目不得办理环评手续。二是监管关,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三是倒逼关,对未按要求淘汰的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或总量超标的加一倍征收排污费,都超标的加两倍征收排污费。四是考核关,强化对相关工作的督查。
广西省玉林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改造整治政府补贴资金标准
广西锅炉拆改对象: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容量的燃煤锅炉;
广西锅炉改造补助对象:拆除并注销、停用并注销、燃煤锅炉改天然气、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改燃油锅炉(燃用优质油燃料的轻柴油锅炉、甲醇锅炉、醇基燃料锅炉等)、使用专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即使用专门的生物质锅炉)。注:将燃煤改为直燃生物质燃料的锅炉将不予补贴。
广西燃煤锅炉改造和清洁能源锅炉替代补贴方案:
1、按照燃煤蒸汽锅炉、燃煤热水锅炉容量每1蒸吨/时补贴1万元;
2、调整系数:按照燃煤小锅炉的整治方式,划分2个档次系数:
(1)拆除并注销方式系数为1;
(2)停用并注销、锅炉煤改气、锅炉煤改电、煤改燃油锅炉、煤改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系数为0.8。
终的政府对燃煤锅炉拆改的优惠政策补贴金额按照基础标准乘以调整系数来计算。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2017年新锅炉“煤改气”政府资金补贴政策
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治理目标:
确保在2017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禁煤区天然气管网已覆盖区域内10家4.29蒸吨燃煤锅炉及分户小煤炉“煤改气”治理任务,消除城中区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冒黑烟”现象,进一步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西宁城中区燃煤锅炉改造清洁能源治理补助资金
1.“燃煤改燃气”治理补助只针对“煤改气”改造基本部分的费用,主要包含天然气工程建设费(开口费、支线管网均摊费、工程建设费、设计费)、锅炉本体及辅助设施购置费用。若治理单位改造发生锅炉房建设、内部供热管线改造、循环泵购置、第三方接气协调、天然气特种施工、个人使用的壁挂锅炉等费用,则不列入治理补助范畴,应由建设单位或个人自筹解决,分户采暖主要补助天然气接口费和辅助设施购置费,具体补助标准按每户3000元予以补助
2.“煤锅炉改天然气”治理补助根据改造单位不同性质分类制定补助标准,原则上向贫困小区、破产企业、宗教寺院和驻军部队倾斜。
3.区政府必须按照市与区(县)1:1的比例安排相应的治理补助资金,用于辖区范围内的“煤改气”治理补助,并确保治理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足额到位。
4.对因禁煤区扩大和天然气管网延伸铺设新增的治理任务,区根据实际增补治理补助费用。
5.补助标准根据整改实际情况,依照整改前后的锅炉总蒸吨数进行核算,如整改后的锅炉总蒸吨数大于整改前,则按整改前的燃煤锅炉蒸吨数予以核算,如整改后的锅炉总蒸吨数小于整改前,则按整改后的燃气锅炉蒸吨数予以核算。如整改后改为分户采暖的,则按分户采暖的补助标准予以核算。
6.2017年纳入“煤改气”治理任务的单位,如实施煤改电锅炉或太阳能采暖设备,改造费用高于“煤改气”补助资金的,参照“煤改气”补助标准执行;改造费用低于“煤改气”补助资金的,按实际改造费用予以补助。
天津市天津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的政府专项资金补贴扶持政策天津低氮锅炉改造,是锅炉用者通过采取更换低氮燃烧器、整体更换燃气锅炉等方式,有效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的污染治理工程。
天津锅炉低氮燃烧补助范围:
(1)天津市辖区内于2016年8月1日之前建成在用或于2016年8月1日之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项目单位(含中央、部队、市属、区属等单位)实施锅炉低氮改造,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80毫克/立方米及以下的,且纳入中央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的项目,可申请补助资金。
(2)本市辖区内的全部项目单位(含中央、部队、市属、区属等单位)实施锅炉低氮改造,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30毫克/立方米及以下的,且纳入中央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的项目,均可申请补助资金。
天津低氮燃气锅炉改造资金补贴标准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单个项目补助资金额不得高于项目核定总投资,资金补助标准为:
(一)通过更换低氮燃烧器的方式进行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值小于等于3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
1.单台锅炉容量小于等于1蒸吨:补助资金(万元)=5.5*锅炉容量(蒸吨)
2.单台锅炉容量大于1蒸吨且小于等于4蒸吨:补助资金(万元)=2*锅炉容量(蒸吨)+3.5
3.单台锅炉容量大于4蒸吨且小于等于20蒸吨:补助资金(万元)=1.5*锅炉容量(蒸吨)+6
4.单台锅炉容量大于20蒸吨:补助资金(万元)=1.8*锅炉容量(蒸吨)
(二)通过更换低氮燃烧器的方式进行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值达到30-8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
1.单台锅炉容量小于等于1蒸吨:补助资金(万元)=2.7*锅炉容量(蒸吨)
2.单台锅炉容量大于1蒸吨且小于等于4蒸吨:补助资金(万元)=1.2*锅炉容量(蒸吨)+1.5
3.单台锅炉容量大于4蒸吨且小于等于20蒸吨:补助资金(万元)=1.0*锅炉容量(蒸吨)+2.5
4.单台锅炉容量大于20蒸吨:补助资金(万元)=1.2*锅炉容量(蒸吨)
(三)通过整体更换锅炉(含模块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值小于等于3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
1.单台锅炉容量小于等于1蒸吨:补助资金(万元)=9.6*锅炉容量(蒸吨)
2.单台锅炉容量大于1蒸吨且小于等于4蒸吨:补助资金(万元)=2.6*锅炉容量(蒸吨)+7
3.单台锅炉容量大于4蒸吨且小于等于20蒸吨:补助资金(万元)=2.5*锅炉容量(蒸吨)+8
4.单台锅炉容量大于20蒸吨:补助资金(万元)=2.9*锅炉容量(蒸吨)
(四)通过整体更换锅炉(含模块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值达到30-8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
1.单台锅炉容量小于等于1蒸吨:补助资金(万元)=4.6*锅炉容量(蒸吨)
2.单台锅炉容量大于1蒸吨且小于等于4蒸吨:补助资金(万元)=1.6*锅炉容量(蒸吨)+3
3.单台锅炉容量小于等于4蒸吨且小于等于20蒸吨:补助资金(万元)=1.5*锅炉容量(蒸吨)+4
4.单台锅炉容量大于20蒸吨:补助资金(万元)=1.7*锅炉容量(蒸吨)
注:(1)本锅炉补贴办法不支持项目单位单独采取末端脱销方式进行低氮改造,采取更换低氮燃烧器或整体更换燃气锅炉方式,同时配套采用末端脱销的低氮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标准参照更换低氮燃烧器或整体更换燃气锅炉方式执行。
(2)补助资金核定时,应分别按照锅炉房改造前、改造后的锅炉数量与单台容量带入补助资金公式计算,以计算结果的较低值核定补助资金。
海南省海南燃煤锅炉改造成清洁能源环保锅炉设备的项目资金补贴政策
海南燃煤锅炉拆改补贴对象:包括燃煤锅炉改为天然气、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的锅炉。替代改造的原燃煤锅炉必须在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在用,且替代改造后达标排放。
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改造补贴:按原燃煤锅炉吨位,每蒸吨补助3万元。
注:海南省还会对已经通过验收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按照国家级、省级及投入资金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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